高质量标准比对评价工作原则

市场化原则

企业自愿申请
相关单位提供服务

激励性原则

高质量标准比对工作的目标是突出企业技术优势,激励企业提升标准

坚持科学性原则

比对结果基于具体指标
数据,客观公正

评价依据

“高质量标准”,是指关键技术指标超过国家标准/行业标准/地方标准/团体标准、或超过国际先进标准,具有行业引领作用,适用于质量检测或评价、产品、服务、管理的,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。

申请高质量标准证书和标识的标准,其先进性评价应以国际标准、国外先进标准、国家或行业标准水平、行业标杆企业实测数据、用户需求等为对照基准,采用技术指标比对结合专家评议的方式判定。

评价的核心依据是影响质量的关键性指标的先进性、引领性和可检测性。

标识申请和使用

提交申请 ››

标准比对 ››

审核备案 ››

授予证书 ››

企业向试点单位提出申请,按试点单位指导完成相关工作。

企业获得证书后,在其相关产品、包装、说明书、广告宣传、电子商务详情页、服务场所等使用标识。

标识由“高质量标准”和“中技监证”中文字样组成,企业可在标识附近加注关键性技术指标数值和标准比对结果,直观展示产品质量优势。

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和国际先进标准进行比对。

证书和标识的复审

相关标准修订后,应主动申请更新证书和比对报告。一般情况下,证书和标准比对报告每三年复核一次。

标识产品按声明的指标水平,每年检查达标情况并进行公示。